免費法律諮詢
線上自我檢測
首頁/成功案例/【成功案例】急需用錢簽本票30萬?他差點陷入財務黑洞,幸好這樣做逆轉勝!

【成功案例】急需用錢簽本票30萬?他差點陷入財務黑洞,幸好這樣做逆轉勝!

2025.05.16


案件類型:本票債權不存在

委託人:黃先生(原告)

爭取結果:成功免去本票債務

承辦律師:潘俊希律師

案件背景

黃先生先前因有資金需求,委請被告尋找可以貸款的業者,於是雙方簽訂專任委託貸款契約書,並簽本票30萬做為約定的報酬。被告雖有尋得放貸業者,但放貸條件卻十分嚴苛不合理,黃先生貸款70萬,扣除高額的手續費、預收利息以及給付被告報酬(30萬)後,實拿竟只有31.5萬,因此原告不願意向辦理業者完成貸款手續。

被告後去聲請本票裁定,請求黃先生依約支付30萬元報酬金,黃先生認為不合理,因此找到潘俊希律師協助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。

律師處理過程

主要問題

本票所載30萬元債權是否存在。

處理方向

雙方違約事由應不歸責於黃先生,且被告基於黃先生資金需求緊迫下,讓黃先生不得不答應支付高額報酬金,再者貸款方之利息計算也超過法定規範之上限,無疑是讓黃先生陷於更深的財務窘境,與一開始雙方訂立契約之真意不符。

成果量化

在潘律師的積極協助下,成功替當事人爭取到法官判決本票債權不存在,讓當事人免於支付高額的三十萬報酬金。

判決結果

法官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5日判決:確認被告所持有「發票人為原告、發票日期、金額新台幣30萬元、票號」之本票,對原告之本票債權不存在。

聯絡我們

遇到債務糾紛?立即聯絡我們,免費諮詢專業律師!

電話:0800-580-979

LINE:@lawinhand

點擊預約諮詢

立即預約
reservation

法律手牽手

立即預約專線

客服時間:
平日 09:00-22:00假日 09:00-21:00

24小時緊急陪偵專線

Line 專人服務